为企业传播部门提供战略咨询
FRENGESIT中文한국어日本語DEIndia · ENहिन्दी

中国企业与欧洲科技规则

网络韧性法案如何改变中国联网产品制造商的欧洲责任

欧洲网络韧性法案的漏洞报告要求已开始适用,中国制造商需要把欧洲销售与总部安全响应体系连接起来。

Belief System ·

一件联网产品在欧洲销售成功后,制造商的工作并没有结束。漏洞被利用时,经销商需要总部回应,总部可能依赖第三方组件,用户则需要立即知道如何保护设备。《网络韧性法案》让这条责任链成为中国制造商必须提前解决的经营问题。

部分义务已经开始适用。自2026年9月11日起,法规覆盖的产品发生被积极利用的漏洞或严重安全事件时,制造商需要履行报告义务,其中包括在知悉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发出早期预警,以及七十二小时内提交通知。后续报告要求取决于具体事件类型。[7]

法规的主要规定将于2027年12月11日适用,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准备工作都可以等到2027年。委员会说明,报告制度也涉及已经投放市场的产品。企业需要分别判断上市时间、是否发生实质性修改,以及正在讨论的是哪一项义务。[8]

以一家向欧洲销售工业网关的制造商为例。一个通用软件库的缺陷,可能同时影响不同品牌、不同版本的设备。企业需要能够迅速识别受影响范围,明确谁决定报告,以及谁向用户发布保护措施。经销协议中的责任安排应当与实际响应流程相匹配。

实际准备包括建立产品安全联系人、记录关键组件依赖、安排跨时区决策流程,并为持续维护配置预算。如果欧洲销售团队承诺很长的支持期限,而总部没有相应的修复能力,这一差距最终会成为客户信任问题。

委员会在2026年发布的实施指引,对适用范围、实质性修改、支持期限与漏洞管理等问题作出解释。企业可以据此提出更准确的问题,但仍需结合具体产品判断,不能把一般指引当成产品已经合规的证明。[9]

参与欧洲规则实施讨论时,制造商可以联合当地合作伙伴,说明某类产品遇到的共性困难,提出可测试的技术方案、清晰的文档要求或一致的解释方法。对外材料应保护敏感漏洞细节。Belief System的工作可以连接总部、进口商和欧洲相关方,使事故沟通与正式报告协调一致。客户最终判断的是措施是否及时、说明是否可信,而不是企业是否宣称自己“绝对安全”。

官方来源

资料核对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。制度说明依据下列官方来源,行动建议属于战略分析。具体适用范围及后续变化应结合实际业务确认。

Belief System

讨论您的欧洲监管与公共事务议题

把产品、目标市场和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放在一起,形成可以与欧洲相关方讨论的事实与立场。

联系 Belief Syste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