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lief System 分析 · 更新於 .

就國際衝突發聲的決定必須從組織的責任和曝光開始。它審查了所涉及的人員、活動、先前的承諾和可能的行動。媒體壓力很重要,但不足以確定一致的立場。

溝通管理必須避免走兩條捷徑:考慮到每家公司都必須對每個事件發表評論,或者假設沉默永遠不會被解釋。觀眾可能會期待不同的答案。諮詢工作涉及使這些期望及其後果變得可疑。

確定相關人員和活動

第一個問題涉及受組織活動影響的員工、合作伙伴和人群。必須與相關職能部門一起審查安全、資訊和支援需求。溝通不應先於其無法支援的運營決策。

《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》為尊重人權的責任提供了框架。他們沒有強加通用的新聞稿公式。他們要求我們不要將分析簡化為僅針對公眾對公司的看法。 [1]

重讀已經表達的承諾

一個組織可能已經就人權、保護其團隊或其開展活動的方式做出了承諾。發言的決定必須與這些承諾相一致。有必要檢查在可比情況下所說的話以及差異的原因。

一致性並不意味著在所有上下文中重複相同的陳述。她要求能夠解釋所採用的標準。差異可以透過不同的風險或責任來證明是合理的;當它似乎完全由當下壓力的強度決定時,它就會變得脆弱。

比較通訊選項

可能需要公開演講來解釋決定或回應與活動直接相關的期望。有針對性的資訊可以更好地為受影響的人服務。如果事實不充分,可以延期,但須明確所開展的工作和複審方法。

經合組織負責任行為指南為考慮影響和利益相關者提供了基準。溝通必須將言語與可驗證的行動聯絡起來。如果尚未做出決定,同理心的宣告不應使人們相信存在支援系統。 [1]

為可能出現的矛盾做好準備

每個選項都可能會引起問題。一般性陳述可能被認為是不夠的;詳細的位置可以暴露本地團隊;缺乏評論可以被理解為冷漠。必須對這些風險進行審查,而不是假裝一種選擇可以消除所有風險。

問答應涉及活動、合作伙伴、承諾和資訊限制。內部團隊必須具有與外部言論一致的要素。面向某一受眾的出版物可能也可供其他受眾訪問:因此,有必要根據渠道避免不相容的表述。

重新考慮的決定

在虛構的情況下,公司首先通知直接受影響的員工並核實其暴露情況。一個新的事實可能會證明一個更完整的公開解釋是合理的。如果明確區分標準和事實,這種發展並不矛盾。

決定說明保留了建議、選擇的原因以及導致對其進行審查的訊號。它可以讓你保持路線而不變得僵化。演講的質量基於責任、證據和情況變化時調整反應的能力之間的銜接。

來源和基準

  • 聯合國全球契約——人權 [1]
  • OECD——負責任的商業行為 [1]
所提出的方法涉及編輯分析。識別虛構的例子;它們不構成研究結果或客戶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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